为确保大连市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有据可依、责任可溯,并为工程竣工验收、运维管理及事故调查提供完整、准确、系统的记录依据,特制定本《建筑工程安全档案编制指南》。本指南旨在规范工程安全档案的编制内容、流程、标准与管理要求,全面提升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一、 总则与编制原则
- 目的与依据:明确安全档案编制旨在贯彻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管理过程的可追溯性。编制工作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大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相关行业标准。
- 适用范围: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编制原则:
- 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 及时性原则:安全活动与文件材料应同步形成、及时收集与归档,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 系统性原则:档案应全面覆盖安全管理各环节,形成有机整体,分类清晰,便于查阅。
- 规范性原则:文件格式、填写要求、签署手续、归档载体等应符合统一规范。
- 责任性原则: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各方的档案编制与管理责任。
二、 安全档案主要内容体系
建筑工程安全档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核心内容:
- 安全管理基础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安全报监手续、参建各方安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与人员名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安全生产责任书与承诺书等。
- 安全过程控制记录:
- 检查与整改:定期与不定期安全检查记录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监理安全通知单及回复、政府主管部门检查文书及整改报告。
- 教育与培训: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特种作业人员名册与证件、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活动记录。
- 设备与防护: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备案、安拆、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记录;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采购、验收、发放、检测记录。
- 风险与应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清单、专项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事故应急处置记录。
- 安全验收与评价资料: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验收记录、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台账、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及考评资料。
- 事故处理档案(如发生):事故报告、调查记录、处理决定、整改措施落实证明及相关影像资料。
三、 编制流程与归档要求
- 职责分工:建设单位负总责,督促协调;施工单位负责具体编制、收集与整理,是安全档案编制的责任主体;监理单位负责审核并同步形成独立的监理安全档案。
- 过程同步:档案编制应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进行,实行“随发生、随形成、随收集、随整理”。
- 文件质量: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字迹工整、图表清晰、签字盖章齐全。电子档案应与纸质档案保持一致,并做好备份。
- 分类与编号:按照档案内容体系科学分类,并采用统一的规则进行案卷与文件编号,建立清晰的目录索引。
- 组卷与装订:按单位工程、专业或时间顺序组卷,案卷厚度适宜,装订整齐牢固,不得有金属物。
- 归档时限: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将整理完备的安全档案移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汇总后纳入工程竣工档案,按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四、 管理与使用
- 各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档案的日常管理,设置专用场所或柜架保管,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
- 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借阅制度,履行登记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 安全档案作为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成果,应有效用于指导现场实践、评估安全绩效、进行事故分析和责任追溯。
本指南的推行,将有助于在大连市建筑行业建立起标准化、信息化的安全档案管理模式,使安全管理从“经验型”向“证据型”、“流程型”转变,为打造平安工地、建设精品工程奠定坚实的档案基础。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共同提升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规范化与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