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的编制、收集、整理与移交工作,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服务于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与维护,广州市于2011年4月发布了《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该文件是指导广州市政工程相关单位进行档案编制工作的重要技术依据和规范性文件。
一、《指南》的核心目标与适用范围
《指南》的核心目标在于统一广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的编制标准,明确归档范围、文件内容、整理方法和移交程序。它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隧道、给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综合管廊、环境卫生、城市照明、园林绿化等工程。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均需遵循本《指南》的要求开展档案工作。
二、工程档案编制的基本原则
《指南》强调了工程档案编制应遵循的几项基本原则:
- 同步性原则:档案工作应与工程建设进程同步进行。从项目立项开始,到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直至备案移交,档案的收集、整理应贯穿始终,确保档案材料与工程实体同步形成。
- 完整性原则: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工程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使用的全过程。
-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图纸修改、变更签证等文件必须手续完备,签署齐全。
- 系统性原则:档案的整理、分类、组卷、编目应科学合理,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检索和利用。
三、档案编制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指南》对工程档案的构成进行了详细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部分:
-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包括立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勘察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等。
- 监理文件:监理规划、实施细则、会议纪要、质量评估报告、工程款支付证书等。
- 施工文件:这是档案的核心部分,包括:
- 施工技术管理文件: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等。
- 工程质量控制文件:材料、构配件的进场检验、复试报告;施工试验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
- 施工测量与监测文件。
- 竣工图:必须真实反映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凡施工图有变动的,均须重新绘制或在原图上修改并加盖竣工图章。
- 竣工验收文件:竣工验收报告、竣工测量成果、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工程质量保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等。
- 声像与电子档案:记录工程建设重要节点、隐蔽工程、特殊工艺等的照片、录像,以及相应的电子文件,要求内容清晰,标注准确。
《指南》对各类文件的格式、签署、用纸、装订等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并强调了原件归档的重要性。
四、整理、移交与保管
《指南》对档案的整理组卷方法(如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结合专业等)、案卷编目(卷内目录、备考表、案卷封面、背脊的填写)、装订规格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需按规定组织编制完整的工程档案,并向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或指定的档案接收单位)办理移交。移交的档案必须通过专项验收,确保符合《指南》及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档案接收单位则负责后续的保管、数字化和提供利用服务。
五、意义与影响
《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编制指南(2011年4月)》的颁布与实施,极大地提升了我市市政工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与标准化水平。它不仅为各参建单位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手册,减少了档案工作的随意性和差错,更重要的是,它保障了作为城市“生命线”的市政基础设施其建设过程与最终状态得以完整、准确地记录和保存。这些高质量的工程档案,是未来进行设施运维、改扩建、抢险救灾、历史研究以及城市智慧化管理不可或缺的宝贵数据基础和决策依据,对广州这座特大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注:在实际工作中,应始终以最新发布的官方正式文件为准,本解读基于2011年4月版《指南》的一般性框架和原则。)